1破解執法無經費問題
《規定》明確了經費問題。市、區人民政府應將查封、扣押的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儲存、處理費用,以及舉報獎勵費用納入年度本級財政預算。此舉解決了安監執法無經費或有經費無法開支的突出問題。
2杜絕“城圍化工”重演
《規定》解決了城圍化工問題。隨著城市擴張發展,“三條圍”包圍廣石化這樣的“城圍化工”問題日益凸顯?!兑幎ā访鞔_,國土規劃部門應當在規劃階段加強對有關建設項目的安全距離把關。
3違法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規定》提出,將危險化學品單位的違法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其信用等級作為行政執法自由裁量、示范單位評審等的考量依據。將嚴重失信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相關負責人納入黑名單管理。
4?;愤\輸車輛要限行
《規定》提出,建立外地危運車輛管控措施。危險化學品車輛全市納入限制通行范圍,外地車輛申請獲批方可通行,過境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經由限行區域以外的公路行駛通過。
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囕v(包括外市籍和本地籍)在廣州通行,以后都要由相關部門納入限行備案管理,在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運輸的?;芬{入動態信息管理平臺。
5部門共享一個信息平臺
《規定》為建設?;瘎討B信息平臺提供支撐。危險化學品品種、數量、流向不清,是造成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和救援巨大損失的重要原因?!兑幎ā芬?,所有危險化學品單位將各自的信息錄入危險化學品動態信息管理平臺,各監管部門間信息實時共享。